分類 觀實 比錢還貴的紙 • 台灣之光 文章作者 作者: 馬 予路 文章發佈日期 09/22/16 在〈比錢還貴的紙 • 台灣之光〉中尚無留言 友人B,忙於工作,無暇參加設計比賽,但意外的收到德國某設計獎的提名,他的助理收到後,很高興的接受並回覆了,結果參加展覽要歐元2700,而且強迫繳交,也不能放棄,為了此事,B還花了好幾百塊歐元請律師才搞定… ← 歐文與漢文之迥異 → 思想的單位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留言 * 顯示名稱 * 電子郵件地址 * 個人網站網址